5月28日,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通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调整情况,组织学习《菏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协调小组组长、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菏泽学院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修婷出席会议并讲话。协调小组副组长、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巡察办主任潘峰主持会议。
会上,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就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修婷对各单位的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今年以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在校党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政策传导、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工作督办等工作任务,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修婷就下一步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自觉从学校大局出发,协调共商、协作配合、协力攻坚,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以协同合力释放监督效能。二要落实政治责任,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明确各自肩负的职能监督责任,将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强化职能监督,牢固树立“管业务就要管监督”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融入全校“大监督”格局,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三要树立大局意识,凝聚监督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落实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协作配合的主动性和实效性,顺畅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转,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优势互补,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充分发挥专责监督和职能监督的叠加放大效应,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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