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xx,因支持、纵容和参与创办三家公司经商,非法套取利益,接受组织调查。我在整个事件中起了重要作用,犯下了很严重的错误。其实也是很严重的犯罪。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这几天的深刻反思,痛定思痛,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主观意识上有“贪欲”,才会出现支持身边的工作人员犯罪,不能将责任推给别人。如果当初成公司一事,我就坚决制止不准成立;如果参与某公司入股一事,就坚决不准搞公司参股;如果某公司我真正出了股资;如果公司给的钱坚决不要(因为没出资入股);这一系列的“如果”中有一个是我坚持原则、头脑清醒,而不是“贪”字当先,也不至于犯今天这么严重的错误。
二是党政机关不准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办企业取得利益,这是党中央以及各级党组织几年来反复强调的,自己对这些规定心里如明镜似的明白,自己也担任党内重要职务,给别人讲这些问题时也是头头是道,但为什么轮到自己就糊涂了呢?其实也是一种私念在心里作怪,轮到自己就可以偷偷试试吗?陈毅同志有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抓”。我很多年来想起这句话就告诫自己,千万别伸手,天上有个陈毅元帅在看着你,伸手就跑不了。为什么这次要伸手呢?难道伸手捞不义之财没人管了吗?不是的。因为当看到周围有部分人伸了手,还没到抓起来的时候(其实早晚跑不了),我就错误地认为“天黑了,没有人看得见”,你伸一把,他伸一把,也不差我这一把了。为什么有这种投机思想呢?还是头脑中私字作怪,该得到的已得到了,不该得到的还想捞一块,结果伸手了,结果被抓了。真是天有报应一点不假。陈毅元帅用了一个“必”被抓,真是至理明言,当当作响。一时的贪念,造成我一生的悔恨和污点。这些钱和我的人生比,根本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我也不能因这点钱成了大富豪,我没有这些钱,作为公职人员的待遇也相当不错了。这些钱改变不了我的生活标准,但这些钱却将我拖进了罪恶的深渊,每每想起,顿首跺脚的后悔,真的不值啊。
三是去年我的下级被抓起来以后,我感到问题严重,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决定向组织坦白此事,并写了个书面的简单情况。现在看看,为什么不全部交代呢?说一半留一半干什么呢?说的那一半,也说的含含糊糊,叫人看了好像那些非法所得还能有些情有可原,那其实是在欺骗组织和领导,打个马虎眼,想简单过关。后来组织找我谈话,又给我机会,叫我尽快退钱,我迟迟没操作,不是没有钱退,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看看同案的人最后对此事如何认定的。这是非常愚钝的行为。没出资、分了红,我心里明明白白,是非法所得,还在幻想蒙混过关,可能就不用退这一块了。现在想想,多可笑。可是我的这种思想在组织找我谈话时,再三告诫我:说实话吧。我还是装糊涂。说明我真的糊涂了,不是那种聪明人装糊涂,而是整整一个糊涂虫。一辈子轰轰烈烈地干事业,也想堂堂正正做人,在家里、在社会上,我自己感觉口碑挺好。但是思想上、心里头确确实实有脏东西,有见不得人的想法、贪欲、投机、欺骗,我都做出了事实,犯了错误,犯了罪,也没有脸见家里人和社会上的人了。有两种面孔的人,谁还能靠近你听你讲些什么呢?我外表正人君子,内里还有这样的脏东西,就是两种面孔的人,也就是说都无法面对孩子!
四是这次教训太深刻了,我后半辈子都会感到自己是一个“残废人”,要苟且偷生了。每每想起此事,我的心脏立即就有一种揪起来的感觉,什么叫“一失足成千古恨”,此事的教训我会带进棺材的。
我把这些心里话说出来、写出来心里会好受些,请组织不要抛弃我,救我一把,我就活过来了。
这次所犯错误非常严重,但回想起来,也不是突然把党的教育一下全忘了,它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总结教训是要追根问源的。
一、我在经济部门工作,接触大量企业,赚钱的方法各种各样,有的很艰难,有些也很容易,为什么以前没有歪的想法呢?主要还是各级党组织的廉政教育、反面案例、各种规章制度起的作用。心里即使有想法,实际行动中也不敢去做。尽管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周边发大财的越来越多,心里的想法也越来越活跃,但条件不合适,还是被党的廉政教育管的老老实实的,加上自己也是党的领导,也经常开大会讲廉政,总是觉得不能会上大讲,会后“大捞”吧,那不就是两面人了吗?思想斗争是有的,廉政和捞钱在斗争,只不过没有失去平衡,没有出现事实罢了。
后来同事反复找我,从成立第一家公司开始的2000年,直到事发的2006年,5年多来他扮演了一个非常积极主动的角色。一步步地创造着条件,一步步地引我向前走,理由都是让你说不出道不出的,无法推阻。真是一剂非常起作用的催化剂,把我思想上已经建立起来的、虽不很坚固、但也起了多年作用的廉政围墙,一点一点冲破了,到后来从默认到纵容,从纵容到心安理得。从开始也怕出事,到后来肆无忌惮,一开始几万元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有些担心,到后来几十万元也大胆地提着回家。这个渐进渐变的过程尽管只有三年左右的时间,但思想上的“贪”字可是早在头脑中扎了根,条件合适就生长发芽。
我现在体会,这种事第一次如何把握太重要了。假如同事注册公司后告诉我时,我在第一时间告诉他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党纪不允许的,立即撤了吧,也可能不光救了我,也救了他。这个第一次没把握好。为什么很多人都能把握好,而我“失身”了呢,主客观原因都有。客观原因是这个同事起作用,别人可能没有这个客观条件,但是根本还是自己的主观问题。廉政问题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知道,规章条例、法律和各种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反复学习很多遍,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可是我思想上的廉政长城不牢固,建的时候可能就是“豆腐渣”工程,挡不住一些很隐蔽的进攻,直到最后垮下来。多少反面教材告诉你,这条路不能试,肯定撞破头,可是有时就像中了魔,身不由己的就下去了。我确没有伺机多年,千方百计找机会,捞钱发大财的恶劣企图,但一时糊涂酿成恶果也真够我喝一壶的了。太苦了,苦的我心肝俱裂,但愿这杯苦酒能管住我的余生,我想肯定会伴我余生的。
二、在某种意义上说,别人害了我,我也害了别人。同案的同事有毛病、有问题,当然也是他主观原因为主。但我是他的客观条件之一,而且还是较主要的客观条件,因为我是他的领导。为什党组织要求我们除了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家属和部下呢?这是很重要的。下级看领导的眼色行事,根据他判断的领导意图行事,当然也按照领导的指示行事。在整个事情过程中,他如果碰到我一次钉子,坚决不准他办什么事,也可能事情不会像今天这样。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管好自己手下的人,其实也是管好自己的重要措施,也不能把廉政工作理解为能管好自己就行了,一人做事一人当,而应该综合起来看。有时候,自己的行为思想与周边的人,特别是身边的人的思想行为在廉政问题上互为条件。有时会起到互相催化的作用,向廉政方面催化,廉政的长城越来越牢固;向腐败的方向催化,在腐败的路上会越走越大胆,越走越快。
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向组织交代所犯错误的认识。
一、给党给组织造成的恶劣影响非常严重
我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曾经做过政府一个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党和群众的信任把我推到这样一个位置上,本应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党为人民为市里的经济发展做出应该做的贡献,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的任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过上级党组织各种廉政教育和廉政规章制度的学习,有时开大会讲话,也给群众大讲特讲。但是从2001年起,背地里却干着罪恶的勾当,大肆收受不义之财,东窗事发凡是认识我的人,或者曾经是我的部下的人们,又看到了他们身边出了一个大贪官,一个平常还看不出有多么贪,而实际是非常贪婪的一个贪官,惊讶之余,肯定认为党抓廉政不够,抓得不好,党在廉洁奉公问题上不坚决。这实际上已经对党造成了损害,造成了恶劣影响,我的这种行为实际给党扎了一刀。造成这种恶果,我真是罪大恶极。
二、给家庭造成的恶果非常严重,还会产生很大的后遗症
我的家庭无人犯过罪,所有家人都是平平常常老百姓,生活虽不很富裕但很稳定,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的实惠,我们全家也实实在在的在享受着,对党、对国家常怀有感恩的心,大家努力工作,争取进步,在单位做个好工人,在机关做个好干部,在家庭做个好丈夫、好妻子、好孩子。几十年来虽平凡但幸福。虽有时也有疾病的痛苦,但心态正常。我和我爱人在各自家里都是老大,弟弟妹妹十几家人,在老人去世以后,视我们夫妻为老人,敬仰之情也常使我们俩人产生越来越大的责任感。第二代的孩子也有许多,我做长辈的更是经常教育他们……
可这次,我这个神圣的偶像、一家之主、道德的模范,在他们面前轰然倒塌,他们也会像许多群众一样不理解,很困惑,这样一个原来高大的形象,其实也是一个早就开始犯错误的亲人吗?我真的无法面对家人疑惑的目光,我更无法面对孩子们那原本天真而被我伤害了的心灵,这种伤害在孩子们的今后一生中都将可能挥之不去,是一片阴影,经常在他们心灵里折磨他们。
我这次犯的错误真是戳破天了,不是一般工作上的错误,也不是无意无心的那种可原谅的错误,是那种所有人都不相信能在我身上犯的错误,而恰恰发生在我身上,而且是主观原因为主,不能怨天怨地怨别人的,自己要尝自己酿的苦酒。给我的感觉太残忍了,我对我自己真是太残忍了,完全不可饶恕。
三、给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非常严重
本来两个企业强强联合,服务于社会是件好事,但加上个人的公司就变味了。是我们几个领导干部拿钱的工具,本来是国有企业的收益,一部分就变成了个人的收益,而且是非常恶劣地非法取得的,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利益,就是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和危害。
四、我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初步认识
这次所犯错误不是一时糊涂,也不是被人利用,稀里糊涂的犯了错误,它是从2000年开始逐步演变过来的,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上,都是一个渐变的过程。
我认为我在2000年以前,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廉洁从政上做的还说得过去。但后来就有赚点钱的想法。那时也知道党政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可有时看到一些公司赚钱太容易了,有的利用垄断的地位,赚钱太多了(当然是给国有企业赚的钱),稍稍漏出点我们就够了。这种心态有时被党的廉政教育压了回去,有时又冒出来,两种力量如果还平衡着,也没有什么事。
这一伸手,一发不可收拾。从2001年到2006年,刚开始收钱,心里还七上八下的,到后来麻木了,来者不拒了。这期间也有新的廉政教育,有杜世成等人的案例,为什么一边听、一边收呢?是贪心迷住了心窍,是贪心使自己丧失了理智,是一次一次的巨额不义之财,压垮了思想上的所有防线,胆大妄为了,无所顾忌了。如果说我欠了别人巨额债务,急等着钱还债,对这些钱还有些期待的想法,我没有,根本也不知道这些钱怎么用、有什么用,不是不知道钱好用,而是没有急用钱的计划。结果收钱收的如此不要脸了,有时周一还在大会上给群众讲廉政,说不定周二人家就把钱送来了,收下了。这种双重心理的现象集中压我一个人身上,一开始还感觉有些扭曲的不自在、不好意思,到后来没有了这种感觉了,魔鬼能有羞耻感吗?后来我就是魔鬼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今社会离不开钱,但自己劳动所得用的心安理得,不义之财终究不是身上的肉。可能许多人有贪心,能克制得住、把自己管住一辈子也是好的,我的贪心为什么就爆发了呢究其原因,把党的教育放在脑后了,官做大了,有恃无恐了,这种做点儿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试试也没啥。第一次收了6万元还能心里咯噔一下,这就是第一次犯罪的心理条件反射,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要不心里咯噔啥。如果感觉不好赶快退回去,刹车不能干这种事。也许没有今天的下场。可当初拿着这6万元存了银行,这罪恶的念头挡不住了,一步步地向罪恶的泥潭走下去了。我真后悔第一次没把握住,我十分后悔党的廉政教育有好几次案例通报会我没去,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也成了案例了。
五、“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义之财是见不得阳光的,罪恶的行径终究有一天要大白于天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我曾经几十年用来告诫自己,不要在任何时间地点做坏事,上帝在天上始终用他明亮的双眼看着你的一举一动呢,陈毅元帅那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抓”我曾经视为律条警示自己不向公家的钱伸手,可是这些至理名言在关键时候都被我抛在脑后了,掩耳盗铃是小学学的非常能警示人的寓言,自己到了50多岁了,还干出掩耳盗铃的事,真是不可思议、不可原谅。
虽然我于去年向组织主动报告,但没继续走下去,将自己全部非法所得向组织坦白交代,并立即退回、上交,这说明我在这个错误的认识上还是做表面文章,想蒙混过关。
这次组织上找我谈话是严肃的,是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希望我能主动交代。我不能再错失良机了,不能再心存不着边际的幻想了,彻底放下包袱,心甘情愿接受处分,把我身上的这颗大毒瘤切下来,也使我从心理上、心灵上能逐渐恢复我活下去、当案例、教育别人的想法。我这次犯的错误,是我一生中不可饶恕的一件事,年近60岁,接近退休,眼看安享晚年的日子不远了。但心里有块病是谁也替不了的,这块病早犯晚犯早晚要犯病的,东窗事发,我被推到审判的台上,现在正接受着事实的审查,更是在接受着心灵的审判。组织上从几个方面对我所犯的错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其性质和发生的根源,使我感受到了猛掌一击,脑子清楚了、清醒了,对自己的错误认识的有深度了,特别是对犯错误的前因后果、发展脉络看得比较清楚了,教训也不是盲目的接受了,而是知道错在那里了。
六、希望组织不抛弃我,拉我一把,帮我重新做人
我一生做人有准则,做事有规矩,到了50多岁就坚持不下去了,动摇了、倾覆了,错误是极其严重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党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包括这次审查,周围的所有同志们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真被感动了。一个犯了严重错误的人真没资格得到这样的照顾,但是生活上照顾是希望我早日放下包袱,坦白交代。我已经认识到这是党组织又一次给我机会,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我不能再执迷不悟了,不能再犯糊涂的,请组织原谅我第一天有点蒙、有点害怕的心理,交代的不彻底,当我走进禁闭室的那一刹那间,我感觉轻松了,因为只能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不用强调客观理由了,所以我不到24小时就将我所犯的严重错误经过仔细回忆和盘托出,并努力把细节想清楚、讲清楚,没有任何隐瞒。
我这样做是想请组织相信我、原谅我、帮助我、救救我,我这样做是想请党组织可怜我这个无怨无悔追随党几十年的老同志,我这样做是想请党千万不要抛弃我,虽然是败类,可我心里还有些良心,还有些党性,还有对党无限热爱与忠诚的心。入党几十年来,我虽做过有益于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事,但比起这次错误来,我真的没有资格,没脸向党组织提什么要求。在老泪横流、掩面思过的几个晚上,我在梦中都跪在党的面前,请求原谅我并带着我继续向前走。
父母在、靠父母,有依靠。父母不在了,我无依靠了,那种失落,那种恐惧,那种不知前面能有谁保护你的担心。在我父母都去世之后,我曾经几年不适应。
我把这种感觉比喻我和党组织,我25岁入党至今30多年了,是党给了我今天的一切,我不能没有这个依靠,我真无法想象党组织不要我了,我会是个什么样子,那才是真正的恐惧。这可能是一个非党同志无法理解的,不可思议的。可对于我,对于我们家里的其他党员和家人,那是真真切切的一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我会继续在认识错误的路上反思下去,我会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我有决心在自己的余生为党“只添彩,不抹黑”,用加倍努力的行动,补偿对党造成的损害。
点评:
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倘若成了“豆腐渣”工程,必会一溃千里、酿成大祸。作为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忽视党纪国法,心存贪念,“贪”字当先,错误地认为“天黑了,没有人看得见”,“你伸一把,他伸一把,也不差我这一把了”。虽然接受过上级党组织各种廉政教育和廉政规章制度的学习,但贪心使自己丧失了理智,一次一次的巨额不义之财,压垮了思想上的所有防线,最终给党、给组织造成了恶劣影响,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更给家人带来巨大伤害,给自己带来顿首跺脚的后悔。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义之财是见不得阳光的,罪恶的行径终有一天要大白于天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党纪国法红线不能触碰,时刻保持警醒自律,切勿积微成渐、从量变到质变,走上不归路。要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做人原则、严守用权规范,莫被侥幸之心、贪婪之念冲昏头脑,如此,方能抵住各种诱惑,为党的事业廉洁奉公、为自己的家庭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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