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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与悔】小节不顾必酿大错
发布时间:2018-10-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05 07:00        

    编者按:又是国庆假期,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廉洁提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过与悔专栏,由部分节日期间违纪被处分的党员干部现身说纪,以前车之鉴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守底线、知敬畏,廉洁过节。

    【违纪事实】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沙澳片区城监队网格组组长何国威收受发小兼房产中介、陶瓷店和茶庄老板于一身的何某节日礼物:8条总价值3200元的硬盒中华香烟、8盒总价值640元的南城五仁月饼,打算在聚餐的时候,借花献佛犒劳犒劳辛苦的队员们。20181月,何某威被给予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他参与聚餐队员也受到相应处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违纪者说】何国威:中秋佳节是万家团圆喜庆的节日。去年,惠州市纪委检查组在此时给我当头棒喝,使我及时刹住了滑向违纪违法的步伐。为了创建文明城市,我想着组员夜以继日工作挺辛苦的。我就把收受发小何某送我礼物,拿来犒劳组员。正所谓人在做,天在看”……

  一开始,我觉得自己是被冤枉的。经过谈话,我端正了态度,感到无尽的悔恨,悔恨自己不深入学习党纪国法。我一直以为贪污受贿才是查处重点,却忘了自己党员干部身份,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不能做到谨小慎微,是违纪违法的源头,党员干部必当谨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张祎鑫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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