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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范信访初核助力案件查办
发布时间:2015-02-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没想到接待的同志问得这么细致,让我更有盼头了。”2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市民郭先生在该市纪委信访接待室反映问题后感慨地说。 据了解,2014年,武汉市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482件次,同比增幅83.1%,创近年新高。

在群众信访举报量大幅上涨的新形势下,为避免“花开满枝,结果不多”的情况,武汉市纪委制定《信访举报件规范模本》,界定和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和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将信访举报由“数量增长”转变为“质量提升”,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信访室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初核,着力提高案源线索的质量。2014年,共向案件检查室移交案源线索166条。在该市纪委自办31件案件中,由信访举报渠道提供线索成案的有16件,占比达51.6%。

据介绍,该《规范模本》包含接待来访记录单、重要来信来访拟办单、发函督办单、信访件调查处理(了解)情况报告等14项范本(表)。据此,对每一件信访举报件,武汉市纪委都按照“接待—受理—拟办—发函—督办—回告—反馈—结案”的程序依纪依法依规办理。

据了解,对重要信访举报件,包括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和本级筛选件,该市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模本》的要求,摘录反映人和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拟办意见后,有的报送分管领导乃至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有的经同意作为案源线索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或直接转立案。(李光达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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