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坚决冲破“关系网” 打掉“保护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10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我省各级迅速行动,作出周密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掀起扫黑除恶斗争高潮。请听廉政之声:《青岛: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近期,青岛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北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市北区台东街道台东六路社区党员李学跃涉黑涉恶及有关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问题。经查,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在市北区南山市场违规租赁、设立摊位,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对其他经营业户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5月,李学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为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的5名党员干部受到严肃问责追究。
青岛市市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姜克源: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对标中央要求,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作为履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的现实检验,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抽调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副书记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长效机制,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
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平台,发挥“廉洁青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微举报”功能,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结果反馈机制,政法机关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第一时间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移送,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截至8月底,共查实并处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其中查处充当“保护伞”问题7件27人。
青岛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李相忠: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下一步,我们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再集中梳理排查一批、攻坚突破一批、通报曝光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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