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最新一轮正风肃纪督查工作告一段落。此轮督查随机将3个市州、2个省直部门、2家国有企业及2所高校列为督查对象,派出的3个专项督查组现场指导整改问题72个,发现重点问题58个。督查组带回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清单”和相应取证材料,下一步将推动整改落实。
此项督查邀请了5名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参加,特约监察员们首次参与正风肃纪督查,发挥既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又监督督查对象的“双料”监督作用。
让特约监察员真正融入监督
“我和一名组员在当地纪检干部和市场监管局干部的陪同下,去了一个农家乐暗访,通过与老板访谈聊天,结合税票开具情况,从中发现当地党政机关是否存在违规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蛛丝马迹……”省监委特约监察员董山对刚结束不久的督查工作还历历在目。
董山是一名从业20年的执业律师,却是首次参与纪检监察系统的正风肃纪督查,与互不认识的督查组成员协作配合,她感受最深的是:“过去的工作强调‘以法律为准绳’,这次在前面还增加了一个‘以纪律为标尺’。”
2019年8月,董山成为四川省监委首届34名特约监察员之一。“过去,我只通过监察法了解过与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相关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认识。”一年多以来,董山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参与调研走访、信访接待等,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监督”是特约监察员的第一职责,为了让这股外部监督力量作用发挥出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四川省纪委监委一直坚持“寓监督于活动”的理念。首次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正风肃纪督查,正是在这条路径上的一次积极探索。
此次督查由省委督查室、省纪委监委、财政厅、审计厅相关同志参加,加上特约监察员,兵分三路。
让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特约监察员参与督查工作,是否存在矛盾?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文金鱼是此次第三督查组组长,他告诉记者,“如果特约监察员只是旁观而不参与,难免会有劲使不出。监督没有载体,就是一句空话”。
因此,每组在督查过程中,进行了内部分工,根据特约监察员的专业背景安排具体工作任务,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特长,甚至在某个领域担纲领衔,促进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让专业人监督专业事
马胜利介绍说,这次在推选参与督查的特约监察员时,更侧重于在财务、审计、工程造价等方面具有专业背景的人选,从专业技术层面给予支持。
特约监察员程万里是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副站长,有30多年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背景,也是参与此次督查的第三组组员。在一次督查时,他发现当地有个别乡镇的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问题,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兑付资金。于是,督查组迅速调整了监督方向,重点对该县的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了深入检查。
程万里提交了自己发现的问题清单,“‘程序不规范’和‘未履行程序’方面的细节,他很精准地点了出来”。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举个例子,工程方面的立项手续、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采购不一样,搞财政工作的人能看懂资金是否按合同约定按时兑付,但是环评、质检还得需要这方面的专家,让专业人监督专业事。”另一名督查组组长表示,专业人员的职业敏感,有助于更加敏锐地发现问题。
比如,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特约监察员会更擅长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会计可以对账务、采购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发现。督查工作最怕的是面面都想抓、面面抓不住。特约监察员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督查工作在过程中调整,在调整中聚焦。
监督者的作风首先要过硬
被分到第一督查组的特约监察员陈彬记得,在此次督查的行前培训中,省纪委监委在介绍督查工作要点的同时,特别强调了工作纪律,包括用餐、用车的规范。“这是告知我,也是提醒我,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进行监督。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既接受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也把特约监察员当成‘自己人’,都要求严格遵守纪律。”
连续5天,与督查组成员同吃同住同工作,董山感受最深的是“规范”。“每天早上8点左右,按照分组各自出发,出发的时候才打电话通知被督查单位。到了点位上,觉得某个领域的问题值得细究,还会临时决定去往某个单位。”董山说,“随访+暗访”的“组合拳”,加上不安排专门汇报,不干扰被督查地区和单位正常工作的方式方法,既避免了弄虚作假,也杜绝了形式主义。
每天晚饭后,全组要开碰头会。组员们每人把当天的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把督查的过程置于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之下,同时通过情况反馈,及时研判问题,调整次日的工作方向,有时要讨论到深夜11点。
“刚开始我心里也有些忐忑,不知道开展监督检查应该是哪种姿态。”董山说,让她感到意外的是,督查组成员无论是到市级单位还是基层镇村单位,对督查对象都没有架子,遇到问题会直接指出来,并且拿出对应的党纪法规条款,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地说服对方。
作为监督者,如何处理好与被监督者的关系,文金鱼认为,“既要监督,亦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应当如此,特约监察员履行监督职责也是如此”。(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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