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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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校区党委,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将严明纪律、廉洁过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坚持不懈反腐败、弛而不息抓作风”的思想,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常态。

二、要做到领导带头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执行规定,带头作出表率,带头负起责任,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厉行勤俭节约。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广大教师、学生辅导员、管理服务人员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三、要加强廉政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四、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监察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的检查,坚决查处、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对违规违纪者通报曝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实施责任倒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度过喜庆、祥和、文明、廉洁、节俭和安全的节日。

举报电话:5525840,举报邮箱:hzxyjw806@163.com

中共菏泽学院纪委(监察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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