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校区党委,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省委高校工委与省检察院共同开展高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根据上级安排,宣讲团于2015年11月16日来我校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签到,3:00开始。
二、地点
体育馆报告厅(座次安排请于11月16日上午登录学校纪委网站或学校办公室工作群文件查看,不再发纸质座次表)。
三、参加人员
1.学校党委委员;
2.各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按指定座次就座。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以部门为单位列出名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2日下午4:00前报学校纪委(综合楼909室)。学校安排的挂职干部、访问学者和驻村第一书记不用办理请假手续。各单位请根据参加人员范围将参加人员名单于11月12日下午4:00前发电子邮件报校纪委(电子版发送至hzxyjw909@tom.com邮箱)。
2.报告会期间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安静,将手机关闭或调制静音,禁止随意出入,接打电话。
3.宣讲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征集心得等形式,深入查找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积极堵漏建制,有效预防各种腐败现象发生,确保此次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菏泽学院纪委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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