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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过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校党政各部门,群众团体: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守节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师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按照省纪委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盯关键节点,压实主体责任

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廉政风险关键节点。各基层党组织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防止在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严管严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

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用公款违规吃喝、变相旅游和相互走访送礼;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支出变通下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电子红包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私借使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走亲访友、旅游出行期间铺张浪费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双节”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优先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等工作部署不力、监管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530-5660275。

举报地址:综合办公楼909室。




菏泽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5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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