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校区党委,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教育,预防犯罪,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6年12月7日(周三)下午赴菏泽监狱接受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7日(周三)下午,13:50在综合办公楼后集合,14:00乘车去菏泽监狱。
二、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正处级干部;主持部门工作的副处级干部;专职纪检监察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参观犯人劳动现场。
(二)参观犯人生活现场。
(三)教学楼警示教育会场接受警示教育
1.收看介绍菏泽监狱发展的专题片;
2.听两个犯人的忏悔。
四、有关要求
1.请按时参加,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者,须于12月7日上午9时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2.为保障警示教育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与会人员须在学校统一乘车,中途不得上下车(乘车安排见附件:菏泽学院领导干部赴菏泽监狱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乘车安排)。
3.进入监狱时不准携带钱包、现金、手机及照相设备,如有携带的,请在下车前放到纪委提供的信封里,签名、封存并放到自己的座位上。
4.请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监狱方面的相关纪律和要求。
附件:菏泽学院领导干部赴菏泽监狱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乘车安排表
中共菏泽学院纪委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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