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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学院纪委办公室关于进行党员发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了解各教学院系党员发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经纪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各教学院系2015年以来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

二、专项检查内容

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菏泽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情况,包括:

1.始终把严格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情况;

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

3.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情况;

4.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情况;

5.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纪实制度情况。

三、专项检查步骤

1.听取党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督导检查情况和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2.组成检查组,赴各教学院系实地检查(单县分校区、郓城分校区只形成专题报告报纪委,不再进行实地检查)。

四、专项检查方法

1.审看党员发展自查自纠专项报告。自查自纠专项报告应直面问题,少讲成绩,针对专项检查5项内容,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2.查看2015年以来党总支、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党员工作、学习党员发展规章制度的会议记录和审批党员的会议记录,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

3.查看2015年以来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公示原始纸质材料或图像材料。

4.查看2015年以来接受的预备党员的政审材料。

5.查看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材料,包括:支部工作记录、谈话人谈话记录、团组织推优会议记录及推优结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情况会议记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为入党申请人总数的30%左右);党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原始纸质材料或图像材料等。

6.随机抽取10名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无记名书面调查与评议(调查表格见附件)。

五、专项检查要求

1.各单位接到检查通知后,按照专项检查方法所列6项内容,分类整理材料,提供在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2.各检查组要认真检查、审核有关材料,通过专项检查精准发现党员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检查结束后,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3.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检查组检查反馈情况,形成专项检查专题报告。报纪委会、党委会审议后,以一定形式反馈至各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置。

4.各单位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学校必要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菏泽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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