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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

学习测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群众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任务要求,强化党纪法规和德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崇廉尚德,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机关、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工作的意见》(鲁纪发〔20189号)要求,现将我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参加全省学习测试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参加全市学习测试对象

全校正副科级干部。

二、测试安排

(一)参加全省学习测试时间安排

1.测试时间

615日至30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注册;710日至2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7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2.测试组织

参加全省集中测试考点工作由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统一组织。我校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负责协助测试工作。

(二)参加全市学习测试时间安排

1.测试时间

723日至27日,测试人员登录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注册;86日至1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8月中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2.测试组织

参加全市集中测试工作由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统一组织。我校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负责协助市直考点测试工作。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判断3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学习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上线,学习测试人员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四、学习测试内容

党员干部学习测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政务处分条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知识。

非中共党员的公职人员学习测试内容为除党内法规外的相关内容。

五、测试结果运用

测试成绩作为被测试人员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拟提拔、重用的处级、科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使用。测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六、有关要求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延伸拓展。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

3.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由省、市书面通报我校后,我校面向全校进行通报。

4.严肃测试纪律,对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进行通报,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补考。

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622日前由联络员将《2018年菏泽学院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集中测试报名表》纸质版报纪委办公室(综合楼9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xyjw909@163.com

联系电话:5660275

 

中共菏泽学院纪委机关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代章)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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