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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学院关于建立“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等5个制度的通知》(菏院党办字〔2024〕22号),《菏泽学院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报备报告办法》所称重点领域,是指基建后勤、招标采购、资产管理、干部工作、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经费、合作办学、校办产业(企业)等涉及师生群众切身利益、廉洁风险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重要事项是指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涉及学校全局的事项;或发生在学校且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事项;以及开展具体工作中,需打破常规惯例,对现有体制机制有较大突破探索,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未作禁止性规定的干事创业廉洁风险事项。关键环节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社会联系、利益关系和权力运行比较复杂的工作岗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的环节。
事前报备,指承担主体责任的单位(部门)在开展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工作之前,将文件依据、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备案。事后报告,是指承担主体责任的单位(部门)在工作完成后,应将事项的办理结果等情况及时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报备的主要材料为工作方案、文件依据、议事决策情况、执行规定情况、履行程序情况、风险防控措施等。学校已下发正式文件的,不再报备文件,只报备其他相关材料。报告的主要材料为问题和情况的处置过程、对人员的处理和问责情况、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凡列入事前报备范围的事项,在实施前,牵头实施单位(部门)一般应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工作报备表》(附件1),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凡列入事后报告的事项,相关单位应在事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报告,将《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工作报告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一般的报备报告事项径送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涉及学校重大敏感问题、秘密事项,直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遇有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紧急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和应对处置情况,事后报送书面材料。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报备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菏院党办字〔2022〕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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